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2022)鲁0203行审9号青岛康河五二健身中心: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强制执行对青岛康河五二健身中心作出的青北市监消处字[2021]第21号《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鲁0203行审9号行政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二二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