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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司法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30条”

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

综合新华社电 最高人民法院25日发布关于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意见共30条,从加强市场主体统一平等保护、助力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依法维护统一的市场交易规则、助力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切实维护统一的市场竞争秩序等方面明确人民法院相关工作举措。

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

根据意见,人民法院要助力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依法审理涉市场准入行政案件,支持分级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遏制不当干预经济活动特别是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加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涉企优惠政策目录清单等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推动行政机关及时清理废除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

意见提出,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研究制定法律查明和国际条约、国际惯例适用等司法解释,准确适用域外法律和国际条约、国际惯例。优化涉外民商事纠纷诉讼管辖机制,研究制定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司法解释。

在依法保护劳动者权益方面,意见提出,妥善审理平等就业权纠纷等案件,推动消除户籍、地域、身份、性别等就业歧视,促进劳动力、人才跨地区顺畅流动。研究出台涉新业态民事纠纷司法解释,加强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

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

意见指出,严格区分经济纠纷、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依法惩治侵犯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健全涉案财物追缴处置机制,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充分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采取查封、变价措施,有效释放被查封财产使用价值和融资功能。完善涉企产权案件申诉、重审等机制,健全涉产权冤错案件有效防范纠正机制。

针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意见指出要持续加大对重点领域、新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原始创新司法保护力度。严格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行为保全等制度,有效遏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推动完善符合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规律的诉讼规范,健全知识产权法院跨区域管辖制度,畅通知识产权诉讼与仲裁、调解对接机制,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

适时出台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

随着平台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愈发激烈,通过数据、算法等方式实施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日益增多,形式也更加隐蔽多样。

人民法院注重把握平台经济发展规律,提高审判质效,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意见》对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审判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强化司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依法制止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商标恶意抢注、攀附仿冒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科技创新、信息安全、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不正当竞争案件审理。

同时,要加强对平台企业垄断的司法规制,及时制止利用数据、算法、技术手段等方式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依法严惩强制“二选一”、大数据杀熟、低价倾销、强制搭售等破坏公平竞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防止平台垄断和资本无序扩张。

此外,依法严厉打击自媒体运营者借助舆论影响力对企业进行敲诈勒索行为,以及恶意诋毁商家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完善竞争案件裁判规则,适时出台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

根据最高法民三庭副庭长李剑介绍,下一步,人民法院将依法妥善处理互联网领域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纠纷,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引导全社会形成崇尚、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正确实施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不断细化和完善裁判规则;健全与市场、金融、互联网等监管部门的工作衔接机制,促进行政执法标准与司法裁判标准统一,推动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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