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讯 经国务院同意,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发文批准青岛港作为离境港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正式结束了中国北方没有水路离境港的历史。
据了解,启运港退税政策是出口退税管理模式的创新,经启运港发往离境港中转至境外的出口货物,一经确认离开启运港,即视同为已经出口,并可马上办理退税手续,大大缩短了出口企业的退税周期。青岛港从2012年便作为启运港试点港口,参与启运港退税政策先期试点,本次升级为离境港,有助于港口加快由传统的装卸港、目的地港向贸易港、枢纽港转型升级。
作为山东港口的龙头,青岛港是北方地区最便捷、最经济的出海口和黄河流域最重要的出海大通道。沿黄省份中,陕西67%、河南60%的出口集装箱从青岛港出海。青岛港成为离境港,将进一步吸引北方地区外贸支线出口货物及黄河流域周边货物向山东集聚,促进山东省港口加快从传统的装卸港、目的地港向贸易港、枢纽港转型升级。接下来,财政、海关、税务等部门将与山东自贸试验区青岛片区、青岛港协同配合,共同推动政策落地落实。青岛市财政局税政处处长郝静说:“做好监管、退税流程的联调联试等各项准备工作,充分释放政策红利,为进一步发挥青岛黄河流域经济出海口的优势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