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马艾萨餐饮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强制执行对青岛马艾萨餐饮有限公司作出的(青北)市监食处字[2021]77号《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鲁0203行审21号行政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