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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法院推出十项举措构建“新、亲、清”法官律师良性互动关系

三家单位共同签署《规定》。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 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张少艾

近日,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市南区司法局、市南区律师协会举办市南区“构建法官与律师‘新、亲、清’关系”主题座谈会。会上,市南区法院、市南区司法局、市南区律师协会共同签署《关于建立法官与律师“新、亲、清”良性互动关系的若干规定》,市南区法院推出《关于构建新时代法官与律师“新、亲、清”良性互动关系的十项举措》,并介绍了市南法院“一案E群”平台运行情况。

会上,市南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洪坚表示,本次座谈会,目的是加快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深化法官与律师“新、亲、清”良性互动,凝聚最大法治合力助推法治市南建设。近年来,市南区法院深化司法作风能力,提升司法为民实效,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市南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夏青表示,市南区司法局将与市南区法院、市南区律师协会一道为法官与律师搭建良好沟通桥梁,健全常态化互动机制,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为市南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市南区律师协会会长郭斌表示,市南区律师协会将与市南区法院、市南区司法局共同探索良性互动机制,真正构建起“亲”不逾矩、“清”不远疏的良性互动关系,共同为建设法治市南作出应有的贡献。

与会律师代表畅所欲言,积极献策,针对畅通法官与律师沟通渠道、司法公开、诉源治理、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市南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东表示,本次座谈会对于促进市南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维护司法公信力,确保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围绕“构建法官与律师‘新、亲、清’关系”,王东提出以下要求:要坚持以人为本,深化律师参与诉源治理、法律援助和信访化解等工作,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努力打造司法融合共建成果,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要构建系统性交往交流制度机制,做好法官与律师“新、亲、清”关系“后半篇文章”,努力优化辖区营商环境,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样板区贡献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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