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头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山东出台40条措施进一步提振扩大消费

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深化“2023惠享山东消费年”活动●下一步将聚焦重点消费、大宗消费,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举办50场以上促销活动●举办“山东家电消费节”“山东家具消费节”“齐鲁美食节”等活动,全力促进重点消费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讯 昨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关于进一步提振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有关内容。

《若干政策措施》突出增加优质供给、降低消费成本、打造良好环境,主要包括四部分,共40条政策举措。

多方位提振消费

《若干政策措施》主要把握突出增加优质供给、突出降低消费成本、突出打造良好环境等三个方面。围绕群众关心关切的汽车、住房以及餐饮、文旅等重点领域,推出一系列大众化、普惠性的支持政策,进一步丰富产品供给、提升服务质量,更好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营造推动消费升级的良好生态。坚持以“消费者得实惠”为出发点,上下联动拿出真金白银,帮助商家降低成本、提高产品性价比,让消费者以更低的价格买到称心的商品,体验到高品质的服务,最大限度提升获得感。聚力营造便利消费、放心消费环境,加快城乡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扩大居民消费的长效机制,依法打击假冒伪劣等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不断提升消费便利度、舒适度、满意度。

强化大宗消费支撑部分共12条。从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居民充电桩分时电价、增加城市停车位供给、加大汽车消费信贷支持、城市片区综合更新改造、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开展家居家装促销等方面,有效满足居民的汽车、住房消费需求。

优化服务消费供给部分共10条。从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扩大餐饮和住宿消费、提升健康服务消费、增加养老和托育服务供给等方面,促进居民生活性服务消费提质扩容。

培育新消费增长点部分共11条。从壮大信息服务消费、丰富5G网络和千兆光网应用场景、促进电子产品消费、支持直播电商、发展新零售、倡导绿色消费、培育预制菜产业等方面,挖掘释放新兴的、升级类的消费潜力。

优化城乡消费环境部分共7条。从丰富城市消费场景、建设农村商业体系、补齐流通体系短板、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营造放心优质消费环境等方面,一体完善促消费基础保障。

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

山东省商务系统贯彻省委、省政府“山东消费提振年”部署,连续4年开展“惠享山东消费年”活动,今年以春、夏、秋、冬四季主题活动贯穿全年,实施促消费十大专项行动。年初以来,举办了“迎春消费季”活动,省市两级共举办促销活动364场次,参与企业、商户3.1万余家,全省共发放政府消费券7.1亿元,拉动消费133.4亿元。6月份,启动“夏日消费季”,省市联合策划了50场重点活动。上半年,山东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9.1%。

下一步,山东省商务厅将围绕发布的《若干政策措施》,继续深化“2023惠享山东消费年”活动,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突出重点消费。汽车、家电、家居、餐饮等占全省消费总量的四分之一,下一步将聚焦重点消费、大宗消费,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举办50场以上促销活动;还将举办“山东家电消费节”“山东家具消费节”“齐鲁美食节”等活动,全力促进重点消费。

促进新型消费。继续邀请山东籍网络达人及平台头部主播举办专场电商直播,打造“山东籍主播带山东货”直播品牌;注重“以节兴商”,在下半年重要时间节点,举办金秋双节直播季、乐购“双十一”等电商促消费活动。

丰富消费场景。召开全省智慧商圈现场会,在示范步行街持续开展“家乡好街请您来逛”等活动,组织城市步行街、智慧商圈和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等“两圈一街”举办各类促消费活动,对促消费活动开展较好的智慧商圈给予奖励;进一步丰富农村消费,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绿色智能家电下乡、绿色建材下乡等活动,支持各市对企业下沉乡镇及以下市场,开展促消费活动的场地租赁费、宣传推介费等给予补助。

强化多方联动。坚持“抓实”和“造势”相结合,省市县乡联动、商文旅体联动,政商银企联动,汇聚各方促销资源,不断创新活动形式,合力开展丰富多彩的促消费活动。联合山东广播电视台,打造线上线下融合的促消费平台,增加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坚持以活动实效为牵引,强化活动组织宣传,营造良好消费氛围,形成波浪式消费新热潮。

■相关链接

四方面发力创建“放心消费在山东”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讯 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是提振扩大消费的重要保障。在昨日举办的山东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纪德法表示,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会同山东省发改委等27部门联合制定印发了《“放心消费在山东”创建深化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通过进一步深化放心消费创建,着力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助力提振扩大消费。方案从四个方面发力推进“放心消费在山东”创建。

强化扩面提质,广泛引导相关经营者参与放心消费创建,开展承诺亮诺,积极推动创建活动由商品向服务、由线下向线上、由流通向生产、由城市向农村延伸,不断拓展创建覆盖面。积极培育、严格认定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引领带动提升整体创建水平。加强“放心消费在山东”与“好品山东”品牌的融合,积极构建“好品山东”产品、企业、行业、区域、地理标志“4+1”品牌体系。

强化监管规范,围绕实物消费、校外培训、物业服务、住宿餐饮、美容美发、医疗美容、运动健身、电子商务、电信服务等领域,聚焦社会普遍关注、消费者反映集中的问题,通过行政指导、约谈提醒、消费调查、公开点评、专项整治、行政处罚、社会曝光等措施,相关部门落实工作职责,强化监管执法,依法严厉打击侵权假冒、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强化创新引领,综合运用标准引领、质量强省、食品安全、先行赔付、诉调对接、缺陷消费品召回、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消费投诉信息公示、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整治等措施,提高放心消费创建成效。

强化保障支撑,牢固树立消费环境“一盘棋”思想,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加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信息共享,凝聚各方合力,加强创建工作保障。同时强化典型培树和宣传,营造创建活动浓厚氛围,不断提升“放心消费在山东”的广泛性和影响力。

版权所有(c)青岛出版集团 COPYRIGHTS @2010 ALL RIGHTS RESERVED备案号:鲁ICP备10001583-1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