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昨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昨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商务部部长助理陈春江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持续深化改革开放、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近日,围绕外资企业关注的营商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提高利用外资质量、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等6个方面,提出了24条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稳外资政策措施,以更有效提振外商投资信心,把更多高质量外资吸引进来。
为外资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和环境
《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此举旨在鼓励外资企业“畅所欲言”,是中国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的重要体现。
近期,中国商务部召开了多场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司长朱冰在介绍制度背景时表示,自2020年起,商务部在外贸外资协调服务机制下组建了重点外资项目工作专班,与外资企业和在华的外国商协会开展了机制化、常态化交流。
近期,商务部依托外贸外资协调服务机制,升级建立了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进一步拓展收集问题、听取意见的渠道,及时回应和解决企业的关切。据介绍,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
灵活多样,不拘形式。既可把外资企业请进政府机关,听取意见诉求,也可深入企业和生产现场,主动上门服务;既可采取座谈会的方式,也可采取早餐会等更灵活的形式。
双向交流,突出实效。对企业发言不设条条框框,鼓励外资企业开门见山,发表真实的意见和想法,不回避问题、坦诚交流,能现场回应的当场就予以回应,若现场不能回应的,进一步研究以后,及时反馈给企业。
清单管理,形成闭环。要求商务主管部门对于企业反映的问题建立清单台账,明确责任部门,加强跟踪督办,妥善解决、限期回复、及时反馈。
朱冰透露,各地已经陆续开展行动,结合当地外资企业关注的热点问题,组织召开多场形式多样的外资企业圆桌会议。下一步,商务部将继续会同各部门、各地方,发挥好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的作用,为企业投资经营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和环境。
持续打造“投资中国”品牌
朱冰表示,《意见》提出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的投诉方式,就是为了指导地方更好地“引进来”“走出去”,常态化开展外商投资促进工作,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发挥地方外商投资促进“挑大梁”的作用。同时,商务部针对外商投资招商引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予以规范,进一步提高引资质量和水平。
下半年,商务部按照《意见》部署,围绕外商投资促进还将开展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办好“投资中国年”招商引资活动。下半年,商务部将持续打造“投资中国”品牌,“投资中国年”活动也将更加精彩;9月份,商务部还有两场重磅活动,一是在北京召开服务贸易博览会期间,商务部会举办服务业扩大开放专场推介会;二是在厦门投资贸易洽谈会期间,商务部会举办“投资中国年”的主旨论坛暨福建专场推介。之后在11月上海举办进口博览会期间,举办“投资中国年”峰会、自贸试验区专场推介等一系列活动。
二是统筹外商投资促进资源。商务部将充分调动驻外使领馆、国内外商协会、行业组织和外商投资促进机构等各方面力量,用好各类经贸展会、自贸试验区、国家级开发区等载体平台,为各地招商引资提供支撑,引导地方持续有力有序开展外商投资促进工作。
三是优化外商投资促进方式。指导地方积极探索、大胆创新,运用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等多种方式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外商投资促进活动,将招商引资与“稳链补链强链”相结合,与“招才引智引技”相结合,引进一批补短板、强优势的高质量外资。指导地方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促进成效评价体系,更加注重引资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
推动签约项目尽早形成现实生产力
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负责人姚珺表示,《意见》明确提出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梯度转移。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认真落实《意见》要求,按照工业和信息化“十四五”系列规划和促进制造业有序转移的指导意见要求,推动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产业布局,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更好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强化政策引导,按照《制造业转移发展指导目录》,聚焦产业链强链补链,引导各地立足产业基础、发挥特色优势,有序承接、错位发展,持续做强做优做大特色优势产业。二是深化区域合作,鼓励地方建立健全区域对接合作机制,发挥企业、园区、协会、科研院所、高校等各方面作用,深化和拓展“链式”转移等转移合作模式,实现东中西同频共振、良性互动。三是搭建对接平台,加强供需对接,精心办好系列对接活动,高水平建设园区等承接载体,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精准高效服务,推动签约项目尽早形成现实生产力。四是加强国际合作,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健全外资服务体系,发挥境外经贸合作区等平台作用,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产业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对诚信守法外商投资企业“无事不扰”
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督管理司负责人刘琳表示,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立足职责,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采取多种措施服务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努力让外商投资企业有更多的获得感。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立足市场监管部门职责,持续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为包括外资企业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提供规范、便利、统一的登记服务;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标准化工作,继续加大反不正当竞争和知识产权执法力度;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按照不同的信用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管理。实现对诚信守法的外商投资企业“无事不扰”,为外资企业发展壮大进一步贡献市场监管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