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学前教育法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初次审议。草案共8章74条,包括总则、规划与举办、投入与保障、管理与监督、法律责任等主要内容。
草案明确,幼儿园应当根据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年龄特点,科学实施保育和教育活动,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内容、采用小学化的教育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