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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限高令”冒用他人身份乘高铁老赖被铁路公安市南法院“连环拘”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 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郭之玉

近日,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与青岛铁路公安联动,查处一名违反限制高消费令冒用他人身份乘坐高铁的被执行人,有力地打击了被执行人规避“限高令”的违法行为。

欠债不还被限制高消费

在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某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支付租金义务,市南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该公司偿还欠款,但被告该公司仍不履行判决义务,于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为敦促被执行人该公司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市南法院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冒用他人身份乘坐高铁

张某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后,无法再进行购买飞机票、高铁票等高消费行为,对此张某深感不便,于是便冒用他人身份购票欲乘坐G212次列车前往外地,不料在车站检票闸机口处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经查证,张某自今年4月起多次冒用他人身份证购票,铁路公安部门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决定。

公安法院无缝衔接拘老赖

铁路公安部门对张某采取行政拘留后,及时将案情通报至市南法院。市南法院执行局肖文团队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奔赴看守所,向张某阐述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法律后果,对其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依据其未履行法定义务及违反“限高令”行为,依法对其采取15日的司法拘留。张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深感后悔,诚恳承认了错误。

下一步,市南法院将不断加强与公安机关等部门的执行联动,对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的被执行人实现信息共享,联动协查布控,持续开展打击被执行人违反“限高令”行动,对违反规定人员严肃查处,绝不姑息,严惩失信行为,织密执行“天网”,充分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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