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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法院集中开展“蓝色风暴”秋风行动

市南法院拘留15人执行到位500余万元,李沧法院拘留5人执行到位30余万元

↑李沧法院执行干警拘传被执行人。

→市南法院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宣读拘传决定。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 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郭之玉 张清皓

近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基层法院开展“蓝色风暴”秋风执行行动。10月10日早晨,市南法院共出动干警150余人次,警车20余辆次,兵分六路拘传失信被执行人21人,拘留15人,腾迁房产2处,扣押车辆4辆,执行到位金额500余万。当天,李沧法院共出动执行干警40名,拘传失信被执行人13人,拘留5人,执结案件4件,促成和解3件,执行到位金额30余万元。

拘传被执行人促双方达成和解

在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隋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隋某仅履行部分义务后便不再还款,市南法院遂对其采取“限高”措施。经法院多次催告,隋某仍拒不履行判决义务,市南法院决定对其采取拘传措施。

当天早晨6时,执行干警前往隋某家中,向其宣读了拘传决定,并将其拘传到法院,后隋某与王某达成和解。

被执行人被拘传偿还全部欠款

在申请执行人某银行与被执行人张某信用卡纠纷一案中,张某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未偿还银行欠款。经市南法院多次催告及传唤,张某仍未履行义务。

当天早晨6时40分,市南法院执行干警前往张某家中,现场释明拒不履行判决的法律后果,并将其拘传至法院,后张某一次性偿还了全部欠款。鉴于张某已履行全部判决义务,市南法院遂解除对张某的强制执行措施。

执行干警赴黑龙江张贴拍卖公告

在张某、田某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中,市南法院依法判决张某等14人缴纳罚金及退赔赃物。判决生效后,张某等人未按照判决确定的义务缴纳相应款项,经过执行网络查控,综合前期掌握的财产线索,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在黑龙江省拥有房产。

为保障受害群众的合法权益,当天,市南法院执行干警赶赴黑龙江,后对被执行人的房产进行现场勘验,张贴了拍卖裁定和拍卖公告,期间共勘察4处可供执行、价值100余万元的房产,为下一步司法拍卖奠定了基础。

下一步,市南法院将进一步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加大执行力度,灵活运用多种执行措施,依法打击惩治拒执行为,让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被拘留

2018年1月至2019年8月,李某与张某先后签订《转让协议书》《公司转让协议书》,约定李某将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全部股份有偿转让给张某。协议签订后,张某仅向李某支付部分股权转让款,便不再向其付款。无奈,李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张某支付李某股权转让款952800元及违约金等费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督促被执行人张某履行义务,张某因对裁判结果不满故拒绝履行。执行法官告知张某可以通过合法程序解决,但其置之不理。期间,执行法官多次对张某进行拘传,均未果。

当天早晨5时30分,执行法官来到被执行人张某租住处将其拘传。期间,法官反复向张某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但其仍拒不配合,法院依法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

被执行人送拘途中忙还款

在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刘某通过微信多次向方某租赁钢管、十字卡等建筑机具,刘某使用该建筑机具后,既未退还也未支付赔偿款,后方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刘某返还上述建筑机具,如不能返还按9561元的价格赔偿方某。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刘某声称委托他人代为支付案款,但经查询并未实际到账,方某要求对刘某采取强制措施。

当天早晨6时,执行法官赶到被执行人刘某住处将其拘传到法院,刘某到法院后仍以种种理由拒绝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送拘途中,刘某的心理防线最终被攻破,其将全部案款履行完毕,案件顺利执结。

下一步,李沧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攻坚力度,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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