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23年11月30日上午10时至2023年12月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厅以互联网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1、华为p50pro手机一部、宏基N17P3型号笔记本电脑一台,起拍价:3000元,保证金:300元。2、电脑主机2台(其中一台机械硬盘和固态硬盘单独拆除存放)、机械硬盘1个、固态硬盘2个、手机1部、 U盘1个,起拍价:1990元,保证金:199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1、竞买人应在2023年11月29日16:30前携保证金凭证(保证金16:00前到账为准)到青岛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或通过网站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2、特别说明:1.标的物以现状拍卖,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表示知晓并认可标的物存在的瑕疵。本院对标的物的真伪、品质、重量和功能是否完善等,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由买受人自行判断,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3、缴纳保证金账户:收款单位:青岛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营业部;账号:532905248510917。
其它事项见网站www.qdcq.net该标的公告信息。联系电话:0532-66718926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532-83099009
青岛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