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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唯真求实商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人徐海荣与你单位劳动报酬等争议案(青黄劳人仲案字〔2023〕第4721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裁决书,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水灵山路188号2号楼511室,联系电话:0532-86173996)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青岛市黄岛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青岛帝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李阳与你单位劳动报酬争议一案(青黄劳人仲案字〔2023〕第6946号)。因向你单位直接、邮寄送达相关文书不成,故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1月23日14时30分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水灵山路188号2号楼218室。联系电话:0532-85179886)。请准时到庭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青岛市黄岛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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