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建铝业有限公司:
因你单位存在未接受并配合劳动保障监察的违法行为,我局于2023年10月20日向你单位依法送达了青黄人社监罚决字[2023]第489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你单位逾期未履行该行政处罚决定。我局依法作出青黄人社监罚催字[2023]第620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因无法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水灵山路188号;联系人:王普进、丁康;联系电话:86130209
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