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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建居住项目应当配建“邻里坊”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讯 昨日,青岛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2023年试行版)》(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及导则》)相关情况。

在衔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方面,依据《社区生活圈规划设计指南》,新版《标准及导则》将公共服务设施分为城区统筹公共服务设施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两大板块。

在城区统筹公共服务设施方面,市级、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及需要在市区级统筹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分为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文化设施、体育设施、社会福利设施等5个类型。

在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方面,需要在15分钟生活圈、5—10分钟生活圈和居住项目3个层级,配建落实的养老、文化、教育、停车、公园绿地、体育健身、卫生医疗等11类公共服务设施。

对应15分钟、5—10分钟和居住项目的服务层级,分别规划布局街道邻里中心、社区邻里中心和邻里坊,保障在一定生活圈范围内,行政管理、商业服务、养老服务、医疗健康服务和文体活动等功能的相对集中布局,形成服务高效、生活便利的社区综合性服务中心。其中,新建居住项目应当配建“邻里坊”,具备助老助餐、文体活动、社区便民服务等功能,按照每千人建筑面积350平方米,单处最小面积350平方米设置,为社区居民提供家门口的公共服务,有效补齐青岛市基层服务设施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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