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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北京市金龙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曹荣园、曹洪明与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青黄劳人仲案字[2024]第20300号)。因向你单位直接、邮寄送达相关文书不成,故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4月11日9时30分开庭审理此案,地址为:青岛西海岸新区双珠路1688号隐珠街道便民中心南门109室---青岛西海岸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请准时到庭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青岛西海岸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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