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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青岛江运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因你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及未按我局要求报送材料并接受调查询问的违法行为,我局依法作出青黄人社监罚决字[2023]第753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和青黄人社信告知[2023]第753号《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决定给予你单位:壹万贰仟元处罚。因无法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你单位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得停止履行本决定;逾期不履行决定又未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水灵山路188号;联系人:王普进 李旭;联系电话:0532-86131062

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8日

晨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朱伙军诉你单位农民工工资争议一案(青黄劳人仲案字[2023]第20596号),本委已决定受理,因向你单位直接、邮寄送达相关文书不成,故现公告向你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3年4月19日上午9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地址:青岛市黄岛区双珠路1688号隐珠街道便民服务中心209-1)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到庭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青岛市黄岛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3月8日

公告

西安建工第五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因你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我局依法作出青黄人社监罚决字[2024]第022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给予你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19000.00)的处罚;同时我局依法作出青黄人社监理决字[2023]第009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决定给予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理:先行清偿农民工工资1080000元。因无法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处罚/处理决定,你单位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得停止履行本决定;逾期不履行决定又未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水灵山路188号;联系人:王普进 徐海翔;联系电话:0532-86131062

特此公告

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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