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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青岛众凌越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

因你单位存在拖欠工资且未按要求提报材料的违法行为,我局于2024年3月28日向你单位依法送达了青黄人社监罚决字〔2024〕第014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你单位逾期未履行该行政处罚决定。我局依法作出青黄人社监罚催字〔2024〕第144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因无法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水灵山路188号;联系人:王普进、李岩;联系电话:0532-86131062

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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