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春飞:
本委已受理你与青岛齐祥马术运动俱乐部劳动报酬一案(青黄劳人仲案字〔2024〕第968号)。因向你直接、邮寄送达相关文书不成,故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受理、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7月12日9时45分在本委仲裁庭(地址:青岛市黄岛区玉山路25号101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到庭参加庭审,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青岛市黄岛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