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尧旭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丁乃成与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青黄劳人仲案字〔2024〕第21154号)。因向你单位直接、邮寄送达相关文书不成,故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7月1日14时00分开庭审理此案,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双珠路1688号隐珠街道便民中心南门209-1室-青岛西海岸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请准时到庭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青岛市黄岛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