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司股东会研究决定,青岛青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MA3TNDKX7D)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减至50万元。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 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 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青岛青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1日
遗失上海宝龙商业地产管理有限公司即墨分公司开具给邹杰的贡茶商铺的场地保证金收据一张,收据号:PLDC20150030729,金额:5000.00元,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