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尚静
于倩倩
出租车司机徐某半路折回寻找其他客人致乘客李某未赶上航班,后拒不赔偿。近日,平度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这起小额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据了解,2020年7月,李某预约了徐某驾驶的一辆出租车,赶往青岛流亭机场飞往温州,预约时间为8时30分到达机场。因徐某半路折回寻找其他客人,导致李某9时20分才到达机场。此时,李某所乘航班已停止检票,且当日青岛飞往温州航班已售罄。为按原定时间到达温州,李某改乘高铁到上海再换乘至温州,由此产生高铁票及搭乘出租车等费用。为此,李某向平度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徐某赔偿因其未按约定时间到达机场,导致出行计划发生变故而产生的费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通过微信等方式建立了运输合同,徐某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及时、安全将李某送达目的地。本案中,由于徐某的原因,导致李某不能乘坐当日航班抵达目的地,故徐某存在过错。为及时赶赴目的地,李某改变乘坐方式是合理的行为,产生的损失应当由过错方徐某承担。据此,法院判决被告徐某赔偿原告李某各项损失共计2008元。
因徐某未履行赔付义务,李某于2021年12月申请对此案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徐某认为,自己是无辜受累,一直拒不支付赔偿款。同时,执行法官经多方查控发现,徐某的个人账户上并无任何款项。但执行法官并未因执行标的较小而放弃,多次找到徐某耐心劝解,并告知其金额虽小,不履行也可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慑于法律的威严,2022年1月,在外地的被执行人徐某将2008元案款打入自己的个人账户,执行法官予以冻结、扣划,此案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