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青岛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崂山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区住房建设、城市管理、农业农村、交通运输、行政审批等六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在全市率先开展全域非道路移动机械(以下简称“非道机械”)进出场登记管理工作,推广使用非道机械进出场登记小程序,各行业或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可实现管控措施关口前移和监管智能化,进一步提高辖区环境空气质量。
记者了解到,自2023年1月10日起,青岛市全域已经划定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机械区域,在施工工地、物流园区、重点使用非道机械企业所有施工现场一律不得使用国一及以下设备、无环保编码设备和冒黑烟设备。
“非道机械作业存在点多面广、流动性强、施工时间无规律且有监管盲区的特点,个别不符合条件的非道机械作业时,经常和执法人员‘打游击’。”崂山生态环境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高光宇告诉记者,非道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已经成为移动源环境管理的一项重点,需要各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按照行业管理对房建工地、市政工程、公路道桥和地铁工地、农田水利工程、拆迁和土石方施工阶段工地的多方监管协同发力。“压实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督促其对所有进出场作业的非道机械开展登记工作,生态环境部门也可以在监管平台上同步了解到进出场非道机械的准确信息,实现源头监管无死角,杜绝环境污染问题的发生。”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 记者 陈璐
通讯员 叶庆春 戴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