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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授权终止告知函

青岛昌泽源商贸有限公司:

我司青岛凯莉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系以下商标的合法持有人且已在国家商标局登记备案:1、第【5196126】号【AK-47】商标。

截止本函做出之日,我司从未直接或者间接向你司做出上述商标的任何许可使用授权,若你司有未经我司同意而使用上述商标的行为,你司应根据本函及法律规定立即停止使用上述商标,同时我司将保留追究你司商标侵权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函告

青岛凯莉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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