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黄岛区税务局 赵洋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提出,税务机关主动提供有效和易于使用的纳税服务是实现纳税人自愿遵从的重要途径。为此,我国税务部门应从“供给侧”角度出发,为自然人纳税人提供更多个性化和便利化服务,不断提高自然人纳税遵从度和获得感。
一是健全智能化纳税服务体系。充分利用现代互联网技术,不断强化网上办税、移动端办税等非接触办税功能,优化申报受理、退税申请、留言咨询、预填报表等系统功能,持续优化办税体验;发挥人工智能应用,利用征纳互动、智能咨询、“智能机器人”等智能化交互平台,满足纳税人个性化咨询需求;建立完善税收反馈机制,提供在线实时反馈纳税信息、风险预警提示、纳税申报矫正等服务,提升纳税服务便利化水平。
二是加强精准化税收宣传辅导。充分利用自媒体、短视频、直播等多元化方式,精准投递给服务对象,提升辅导效用;开展精细化税收宣传辅导,在自然人咨询辅导过程中探索推行事先裁定制度;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强同各部门协作配合,推动建立自然人税费宣传协作机制;建立完善自然人涉税舆论收集机制,及时掌握税收舆情动态信息,及时解决纳税人急难愁盼问题。
三是加强规范化涉税中介服务。规范涉税中介服务管理,提升规范服务意识和优质服务能力,推动形成良好的涉税服务氛围;完善涉税中介机构人员职业准则,建立涉税从业人员的从业档案,确立对从业者公平有效的奖惩体系;通过税务中介机构获取信息,避免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加强对涉税中介机构的服务管理,提高自然人纳税申报的规范性、准确性,进一步发挥涉税中介机构的桥梁纽带作用。
四是构建标准化信用评价体系。参考法人信用指标体系,对自然人的税务登记、申报缴纳、税款征收等事项进行动态积分,构建一个科学完备、动态更新的自然人纳税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尽快完善自然人诚信积分体系,细化积分标准,加强自然人诚信积分体系管理机制建设;强化自然人纳税信用理念,探索自然人税收信用修复机制,实现激励与约束并重,促进自然人纳税的自觉遵从。
五是探索数字化人工智能服务。研究自然人缴纳税费的行为特征,依托大数据对自然人的办税需求进行精准识别,推动业务办理流程由“流程驱动”向“数字驱动”转变,精准提供涉税服务,提升自然人的办税体验;探索ChatGPT和AI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对自然人涉税行为进行扫描分析,根据政策变化自主完善指标模型,挖掘数据间的关联性和逻辑性,实现智能化、高效化纳税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