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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做强市场主体,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活力

山东已培育16075家“专精特新”中小企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讯 昨日,山东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8月1日起施行。会上,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安文建介绍了近年来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围绕加快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开展的相关工作。

着力完善工作机制,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夯实法治保障。扎实落实国家《中小企业促进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立足山东省中小企业发展需求,制定实施《山东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修订出台《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为民营中小企业轻装上阵、大胆发展筑牢法治屏障。强化政策支持。制定实施《关于开展“携手行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2022-2025年)的指导意见》《山东省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工作措施》等,配套实施十大专项行动等创新性、开拓性惠企措施,打造形成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体系。

着力做强市场主体,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活力。一是做大小微市场主体。建立扶持个体工商户联席制度,制定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工作措施,助推小微市场主体数量快速增长。截至6月底,全省市场主体数量达到1435.8万家,其中中小企业数量较年初增加25.1万家,增长6.6%。二是做强“专精特新”企业。在全国率先出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方案,进一步完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路径,目前山东省已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6075家、“小巨人”企业超过1000家,数量均居全国前列。三是做优瞪羚独角兽企业。今年新培育独角兽企业3家、瞪羚企业654家,累计分别达到27家和2233家,新培育企业近两年平均营收复合增长率达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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