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源:
本委受理你诉青岛中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经济补偿等纠纷一案(青黄劳仲案字【2023】第5288号),因向你直接、邮寄送达相关文书不成,故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决定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水灵山路188号(原59号)2号楼316室。联系电话:0532-86162286)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青岛市黄岛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