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头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3月起山东暂免收取氢能车高速路通行费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讯 为积极推进“氢进万家”科技示范工程,鼓励氢能车辆开展跨区运营,按照山东省有关要求,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发改委和山东省科技厅近日下发《关于对氢能车辆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的通知》,对氢能车辆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

通知表示,自2024年3月1日起,对行驶山东省高速公路安装ETC套装设备的氢能车辆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政策试行期2年,到期后依据执行情况适时调整。

版权所有(c)青岛出版集团 COPYRIGHTS @2010 ALL RIGHTS RESERVED备案号:鲁ICP备10001583-1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