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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青岛有顶天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王飞芳、刘贤文诉你单位二倍工资等争议一案(青黄劳仲案字【2023】第6064、6065号),因向你直接、邮寄送达相关文书不成,故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裁决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地址:青岛市黄岛区玉山路25号劳动维权第二分中心101室。联系电话:0532-58953779)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青岛市黄岛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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