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区域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公告

青岛尧旭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人赵久福、赵立辉、张淑丽、卢应奎、陈启红、殷子庆、王运广、刘远涛诉你单位劳动报酬等争议案(青黄劳人仲案字〔2024〕第21385、21617、21588、21518号), 因向你单位直接、邮寄送达相关文书不成,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本委定于 2024年7月15日上午9时30分在本委仲裁308室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届时不到庭,本委将缺席开庭。(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水灵山路188号8号楼308室,联系电话:0532-58953781)。

特此公告

青岛市黄岛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5月29日

版权所有(c)青岛出版集团 COPYRIGHTS @2010 ALL RIGHTS RESERVED备案号:鲁ICP备10001583-1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