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司股东研究决定,金隅(青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5912837504)自即日起注销。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特此公告
金隅(青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