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途乐驰橡胶有限公司:
经查实,你单位未为刘峰岑等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 房公积金,现依法向你单位送达《行政处理决定书》(青住 金处理字[2022]16第102号至141号),自公告之日起经 30日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法定期限内你单位有权申 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7月22日
青岛途乐驰橡胶有限公司:
经查实,你单位未为陈德仁等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 房公积金,现依法向你单位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青住金改正字[2022]16第237号至240号),责令你单位依 法办理补缴手续,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公告 期满后4日内仍未办理的,我中心将给予行政处理。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