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航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因你单位存在未按照我局询问通知书要求报送材料并接受询问的违法行为,我局于2024年2月7日向你单位依法公告送达了青黄人社监罚决字[2023]第737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你单位逾期未履行该行政处罚决定。我局依法作出青黄人社监罚催字[2024]第104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因无法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地址:青岛市黄岛区双珠路1688号隐珠便民服务中心;联系人:逄江、赵鹏;联系电话:67710020
特此公告
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