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 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郭倩
5月21日,胶州市人民法院组织胶州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电子商务专业师生现场旁听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以法庭为“教室”,以案件为“教材”,进一步推动法学教育与审判实务融合互动。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声响起,在胶州市人民法院法官刘伟伟的主持下,原告、被告双方按照庭审程序,围绕案件争议的焦点进行举证、质证、辩论和最后陈述。庭审现场秩序井然,学生们认真观看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庭审结束后,刘伟伟通过互动方式对学生们进行答疑解惑,并对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电子商务争议解决与电子商务法律责任等方面的法律知识进行讲解。
刘伟伟提醒,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电子商务合同应满足合同成立的基本要素,即要有订约意思表示、具体的合同内容以及受益人的行为,还必须采用可被识别的方式进行表示,并保证合同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因此,在电子商务合同中,需要采取措施来确保订约人身份的真实性,并通过数字签名等方式来保证合同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下一步,胶州法院将持续以“院校共建”为载体,健全院校联动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法院开放日及普法宣传讲座等活动,“零距离”“沉浸式”开展法治教育,让青年学生接受最直观的法治教育,自觉遵纪守法,坚定法治信仰,合力培育新时代优秀法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