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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未出资原股东为被执行人

市北法院一次性执结9件劳动争议案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 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张淦

近日,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速执团队深挖线索追加未出资原股东李某为案件被执行人,一次性执结9件劳动争议案件。

据了解,青岛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长期拖欠工资,9名员工陆续离职后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生效后,该公司仍未履行义务。2023年底,该9名员工到市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通过线上、线下调查发现,该公司早在2021年就停止经营,处于人去楼空、没有任何财产的“准破产”状态。该公司唯一股东兼法定代表人石某官司缠身,即使通过执行追加程序将石某追加为本案被执行人,也很难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随后,承办法官前往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了该公司成立以来的所有工商档案,并逐一翻阅查找,最终从上百页档案中成功找到执行线索——公司原股东李某的股权转让记录。

原来,该公司成立时有两名股东,后来因经营不善,原股东李某于2021年底将其名下股权转让给了现股东石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其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原股东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未依法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李某未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可以对其启动执行追加程序。法官协助9名申请执行人准备了追加程序所需的材料。为了防止李某转移资产,法官依法对李某名下的银行账户采取保全措施。

考虑到这批案件9名申请执行人多数不在青岛居住,参加执行追加程序难免会让他们来回奔波,为节约司法成本,减少诉累,法官主动联系了李某,尝试通过释法明理使他主动承担还款责任。通过20余次打电话沟通,在法官耐心劝解下,李某最终同意主动替该公司偿还欠款。目前,9名申请执行人已有5人拿到了执行款6万元,剩余4人已拿回部分工资并与李某达成和解协议。

据悉,近年来,市北法院执行局速执团队以拓宽执行思路、穷尽执行措施为常态,践行“快捷执行、生道执行、谦抑执行、能动执行”等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四度”工作法,即对首执案件的执行重在“速度”,对陷入僵局案件重在“力度”,对矛盾易激化案件重在“温度”,对涉民生案件重在“深度”,为善意文明执行筑起“速执之道”,让公正有保障、可触摸。

【法官说法】

该案本是一件“执行不能”的案件,为何最终能成功执结呢?市北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伟表示,一是法官面对“执行不能”的案件没有选择轻率终结本次执行,而是拓展执行思路,主动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被执行人成立以来的所有工商档案,从而发现执行线索,追加未出资原股东李某为本案被执行人;二是从节约司法成本的角度刚柔并济,主动做原股东李某的释法明理工作,从而让案件迅速执结,充分体现了执行法官的为民情怀和使命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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